《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者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概念,有別于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便于企業和環保部門的執行和管理。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如何定位?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重點是現場處置預案,側重明確現場處置時的工作任務和程序。
1.生產經營單位所作的危險源事故后果分析包括以下內容:
1)可能發生什么樣的事故類型,應包括被考慮的最嚴重事件;
2)導致那些最嚴重事件發生的過程;
3)對潛在事故的描繪(如容器爆炸、管道破裂、安全閥失靈、火災等);
4)對泄露物質數量的預測(有毒、易燃、爆炸);
5)對泄露物質擴散的計算(氣體或蒸發液體);
6)有害效應的評估(毒、熱輻射、爆炸波);
7)非嚴重事件可能導致嚴重事件的時間間隔;
8)如果非嚴重事件被中止,它的規模如何;
9)事件之間的聯系;
10)每一個事件的后果。
為了在安全貯存、化學品的管理和處置方面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重點分析重大危險源所存在的危險物質的危險性,可從生產廠家附帶的危險物質說明書中獲得危險物質的特性。
2.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原則:
1)生產經營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針對那些可能造成本單位、本系統人員死亡或嚴重傷害、設備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災害,如火災、爆炸、毒氣泄漏等。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設備和環境的防護,盡量減少災害的損失程度。
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對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
在重大危險源潛在事故及事故后果的分析基礎上,就可著手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有以下內容:
(1)潛在事故性質和規模及影響范圍
包括對潛在事故危險的性質和規模及緊急情況發生時的可能關系及影響范圍進行預測和評估。
(2)危險報警
1)生產經營單位應設置報警裝置以保證將任何突發的事故或緊急情況迅速通知給所有有關工人和非現場人員,使其能迅速做出相應決定。
2)生產經營單位應保證所有工作人員熟悉報警步驟,以確保能盡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