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生態環境部召開10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宣傳教育司司長裴曉菲在發布會上表示,嚴禁以生態環境保護名義向企業攤派,切實減輕企業經營負擔。生態環境部正在開展打著環保幌子搞“一刀切”問題專項整治,嚴禁為完成年度工作目標、應付督察等采取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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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第三輪第三批8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全部實現督察進駐。督察組將對江蘇、安徽、四川、貴州4個省,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業開展為期1個月的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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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保工作與經濟發展密切相關,對于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引領、優化和倒逼作用。” 裴曉菲介紹,近期,生態環境部相繼出臺了以高水平保護促進新質生產力系列政策,從推動排放標準制修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發揮綠色金融作用、規范廢棄設備及消費品回收利用處理、促進中部地區加快崛起等方面印發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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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企業的監督執法,裴曉菲介紹,生態環境部實行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對正面清單內的企業減少現場執法檢查次數,綜合運用新技術、新手段,以非現場方式為主開展執法檢查,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同時,持續規范涉企收費和罰款,嚴禁以生態環境保護名義向企業攤派,切實減輕企業經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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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環境準入方面,生態環境部優化環評審批分級管理,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開辟綠色通道;統籌優化環評和排污許可分類管理,探索對部分排放量很小的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免予環評,直接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此外,優化新改擴建項目總量指標監督管理,對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單項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噸,氨氮小于0.01噸的建設項目,免予提交總量指標來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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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企業的服務保障方面,生態環境部強化財政金融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污染治理等項目納入各級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一視同仁給予財政資金支持。還將健全企業環保信用修復制度,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引導企業“糾錯復活”,幫助企業“應修盡修”。此外,減少企業填表,充分利用現有平臺已有數據,實現數據互聯互通,推動“多表合一”,探索“最多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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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制約民營企業綠色發展中的關鍵問題、優化民營企業發展政策環境。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圍繞支持綠色發展、優化環境準入、優化環境執法、加大政策支持和健全保障措施5個方面提出22條措施,對生態環境部門更好支持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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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曉菲介紹,《若干措施》立足生態環境部門職責,堅持穩中求進、問題導向、強化預期,不斷加大政策支持精度和力度,提出了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水平、優化總量指標管理、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增加環境治理服務供給、加強生態環境科技支撐、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強化財政金融支持、規范涉企收費和罰款等多項創新舉措。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加強對地方的指導幫扶,推動相關政策措施落實落地。